公司法人和股东没有谁大之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股东是指以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等方式获得公司股权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
一、公司法人股东监事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二、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异同有哪些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异同如下:
1、其他组织一般是组织和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法人独自承担无限责任,个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其他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只需要相应的财产;
3、其他组织没有独立的意思机关,只有合伙协议的规制或者其他协议等,而法人可以制定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有独立的意思机关。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相同点是都是集体或组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我国并没有规定其他组织,但为了确保这些客观存在的但又不是法人的社会组织的合法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组织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是由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三、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怎样的特征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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