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遗产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所得的遗产,没有明确表示归个人所有的,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所继承的遗产,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有明确表示归双方所有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离婚遗产怎么分配
已离婚的没有继承权,除非有遗嘱将财产由其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配偶是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夫妻双方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所以是不能继承前妻或者前夫财产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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