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本市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未到使用年限的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申请材料:
1、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营运黄标车还需出具由注销《道路运输证的交通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书面委托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复印件);与车辆注册单位同名的单位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单位法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流程:
1、身份认定。黄标车所有人携带相关资料将车辆交售至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报废手续时,由环保部门现场审核该车辆是否为“黄标车”;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所有人现场填报申请表,市环保部门认可签章。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提前办理报废拆解等相关手续的黄标车,可在长沙市环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报申请表。
2、淘汰认定。商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淘汰黄标车回收拆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申请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进行审核,对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签章认可。
公安部门按照职责,核定车辆类型、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对填写申请表并已办理注销报废的,予以审核认可签章。
如属营运车辆的,出具由注销《道路运输证的交通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补贴认定。黄标车所有人到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第十条要求的申请材料,环保部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材料并整理成册,以10册为一个批次,分批向市财政部门报送财政补贴资料进行复查。
4、补贴审核。财政部门在收到分批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复审,将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
5、补贴发放。环保部门在收到拨付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后15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表信息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审核合格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所有人的银行账户。
申请地点:
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窗口一览表
环保标志核发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办理时间市政府政务大厅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一楼88665223/88665225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13:30-17:30(夏季)(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芙蓉区政府政务大厅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4683376天心区政府政务大厅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栋一楼85899722岳麓区政府政务大厅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7栋1楼环保窗口88999489开福区政府政务大厅芙蓉北路盛世路1号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84399011雨花区政府政务大厅万家丽路和香樟路交汇处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85880203长沙县政府政务大厅东升路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84872352望城区政府政务大厅郭亮中路227号望城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8081950浏阳市政府政务大厅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83683006宁乡县政府政务大厅春城北路宁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88980103
申请时限:
2014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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