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是调解,前提是案件纠纷可以以调解方式解决。法律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应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是案件久调不决的,那么法院应该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然后依法作出判决。
第一次开庭是调解还是直接审判
第一次开庭是先调解,不同意调解可以直接审判。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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