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一、讨债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讨债要具备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贷款纠纷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贷款纠纷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借据、收据、贷款合同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或者两个以上证人证明与案件无利害关系,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实际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债务人实际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追回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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