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猥亵罪什么情况拘留
公民实施猥亵行为的时候,如果正好被公安机关发现了,那么有被刑事拘留的可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涉嫌犯强制猥亵罪判刑吗?
1、涉嫌犯强制猥亵罪可能会被判刑,也有可能不会被判刑。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可能会免除刑事处罚: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从“罪”与“刑”排列组合的角度而言,在逻辑上存有以下四种可能:有罪有刑、有罪无刑、无罪有刑、无罪无刑。
有罪免刑判决与有罪处刑判决的相同之处,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犯罪,行为人均是犯罪人;不同点则在于有罪免刑判决的行为人不承担刑罚处罚,即刑罚量为零。至于有罪处刑判决的行为人,则被判处一种或几种不同程度的法定刑,在行刑阶段成为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依据。
三、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1、只要实施了猥亵儿童的情形,那么就达到了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
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2、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n(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n(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n(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n(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n(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n(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n(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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