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怎样的?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不是法定的,需要等法院的判决结果。欠钱收到传票出庭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1、拘留、罚款;
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3、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4、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5、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6、搜查;
7、强制交出财物或票证;
8、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9、强制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0、强制完成指定的行为;
11、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12、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13、限制出境;
14、在征信(诚信)系统记录。
三、债务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
1、首部。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答辩事由。
2、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总的来说,收到传票后出庭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如果原告所陈述的债务纠纷跟实际情况不一样,被告收到法院传票以后,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辩状,被告在诉讼活动中是有答辩和反诉的权利的,如果债权人胜诉后仍然欠钱不还,本人财产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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