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建筑物办理卫生设施合格验收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7:04:50 1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安源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区面积的增大,市城区建筑物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滞后的状况日益突出。根据《江西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为确保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市城区建筑物办理卫生设施合格验收手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城区建筑物新开工工地必须经环卫设施站审查其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并办理化粪池建设许可手续后,方可办理建设施工手续。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城建主管部门应将卫生设施验收列入建设质检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并请环卫设施站派员参与质量验收。

三、未经市环卫设施站审查同意和质检的建筑,一律不得开工和验收。

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

全文3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建筑物办理卫生设施合格验收手续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建筑物办理卫生设施合格验收手续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