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有权限强行注销上好牌的车吗
时间:2023-05-06 19:21:13 17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车管所有权强行注销上好牌的车吗

车辆不过户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强制注销车牌。先去车管所把该车的所有违章处理了,然后办理注销登记(销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子被强制报废要去注销,如果不去的话车管所档案中仍然显示为车辆正常,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的,所以被强制报废的车子还是去注销吧。车辆报废年限是指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前可使用的年份。不同的车辆因用途等的不同,报废年限也不同。

二、婚前车车牌指标离婚时是否能分割

(一)通常来说,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婚后购买的车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当然,这只是简单从婚前婚后购买加以区分的结果。

(二)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在离婚案件中,在对车辆进行处理时,需要严格考虑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交付行为。此外除了汽车本身的价值,在北京、上海等地实施限购政策以来,车牌“一号难求”,使得离婚时分割车辆的情况也十分多样。

三、车牌可以单独分割么

(一)第一种观点认为,车牌属于车的从物,其产生与使用依赖于车本身,具有依赖性、从属性,不应当作为具有独立经济价值的物来进行分割。

(二)第二种观点认为,像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车牌的价值甚至有可能高于车辆的价值,已经成为具有独立经济价值的稀缺资源,不应当简单认定为车辆的从物。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兼顾考虑车辆的价值及所有权的归属,车牌的价值及其归属问题。

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有问题的。依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就车牌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处理车辆及车牌的归属。以北京为例,如果取得车辆的一方不是原车辆所有人,不用等到有购车指标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其可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直接取得车牌指标。当然,取得车辆及车牌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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