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罚款还要扣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五十元,扣两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五十元,不扣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五十元,扣两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二十元;在城市市区限速五十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二十元的处罚。
没系安全带扣几分
没系安全带的,扣1分。最新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1分。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旧版交通违法与记分,新版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除了不系安全带,驾车时有以下行为的也将被扣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