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抓后什么时候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下列情况下之一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基于此种罪行的附加刑;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并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当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具体的申请时间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抓后多久能判刑
一旦罪犯被成功缉拿归案,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需耗时五到六个月进行审判。关于从逮捕至判刑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的时间,请参见以下解释说明:
首先,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之后,其侦查羁押的期限原则上不可超越两个月;若案件情节极其复杂且期满仍未能完成侦查工作,可依据相关法规请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以继续调查。
其次,当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公诉程序之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起诉意见书;对于重大且复杂之案件,则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延长十五天的审结期限。
最后,当人民法院启动公诉案件的审判程序后,审理期限一般应控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的两个月之内,最晚不应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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