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
百万别墅三次成交,三位“房主”没有拿到房产证。4月28日上午,在记者的陪同下,小XX来到长沙市房产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指出,小XX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按照程序可以当庭起诉。4月28日10时,在长沙市房产局大厅,小XX伸长脖子等待司法询问结果。直到工作人员告诉他“xxb区1-A单元603室没有登记”,小XX才松了口气。”那至少证明了房主不是别人。”随后,小XX在记者的陪同下,向长沙市房地产综合执法大队反映了情况如果没有办理房屋登记,几个市民与开发商签了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房款,那就涉及多卖一套房子,“综合处负责人看了小XX的材料后说,他的合同基本上没有问题,这是非常清楚的。如果发生纠纷,他会按照程序直接到法院起诉,“王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一套房子已经卖了不止一套房子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人可以要求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货款两倍的赔偿责任。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应付清全部房款,被告的一家公司应协助原告办理争议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经房地产部门测绘,房屋建筑面积实际增加的,原告应当依法支付建筑面积差额价款。至于面积差价,双方均未约定给予优惠,故原告应按合同约定的单价2426元和平方米支付面积差价25012.06元。
1、在签订房地产“购房合同”前,购房人要将购房的全套房产过户,了解房地产情况,避免交房租,只能发现房屋所有权或权利限制问题,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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