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以退房,但是退房的请求应该在催告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申请房产仲裁需要多久
有约定仲裁时间,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时间的,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条件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什么情况购房者能退房
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在房屋交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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