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职责,而由施工方案导致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职责。因此,由施工方案导致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
施 工 方 案 缺 陷 责 任 判 定 : 谁 来 为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埋 单 ?
根据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施工质量问题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施工质量问题。那么,谁来为施工质量问题埋单呢?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如果施工单位未能履行质量责任,导致施工质量问题,那么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另外,《建筑法》也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导致了施工质量问题,那么责任也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未能履行质量责任,导致施工质量问题,那么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施工质量问题,因此需要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如果施工单位未能履行质量责任,导致施工质量问题,那么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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