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家住白云山的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告诉我们,他租完房子后,发现原来的房客欠了几百元水电费,于是与房东发生了纠纷。据说,房东的理由是,原来的租赁合同上说,房子的水电费是由房客支付的。据市消费者协会介绍,近期,房屋租赁纠纷逐渐成为投诉热点。主要原因有:一是租赁合同由经营者起草,霸王条款较多,是单方意愿的体现;二是消费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三是少数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为此,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租房时,一定要看租房资格是否有问题,即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属于普通房屋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房屋抵押的,应当提供抵押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二是对出租房屋进行实地调查。第三,选择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第四,合同的签订要慎重,特别是一些示范文本中未包含的内容应作为补充条款。付款期限不宜过长。最好按月或按季度付款。房屋租赁纠纷成为投诉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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