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怎么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心,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2、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广义的家庭暴力),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狭义的家庭暴力),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家庭暴力隐蔽性、复杂性的特点,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和法官对家庭暴力程度的把握。
二、发生了家庭暴力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操作,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自己。
(一)向亲朋好友求助,如长辈、关系较好的邻居。由亲友劝阻,批评施暴者,通过亲情感化和教育来说服、制止施暴者。
(二)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设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
(三)向公安机关报警。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而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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