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在省外的,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领律师执业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三份。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在外省市或军队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律师资格档案。
3、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受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过失犯罪的须说明);
4、总所所在地的司法厅(局)出具的同意派驻分所执业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律师事务所在省内的,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在办理完派驻登记后,应办理跨市转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