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不同包括有:任意撤销权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法定撤销权的依据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任意撤销权行使后赠与合同即失去效力,法定撤销权行使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同样失去效力。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赠与合同会有这样一项规定:“本赠与合同经公证之后不可撤销。”
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受赠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
三、民法典拆迁安置待遇赠与后可否撤销!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全文9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