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一、二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登记机关如何定
协议离婚的登记机关的确定标准如下:
1、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2、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民法典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处理完毕,并且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在领到离婚证时,夫妻关系就已解除。
三、离婚证和结婚证要收回来吗
离婚后结婚证一般会收回,我国法定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民政局一般会收回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诉讼离婚,一般不会回收结婚证,法院会在结婚证上盖注销印进行作废。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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