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准许离婚男方不到民政局可以离婚吗
法院不可以准许离婚男方不到民政局就可以离婚。如果要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同一民政局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协议离婚登记流程
协议离婚登记流程: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三、协议离婚民政局会问些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民政局一般先问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的原因,是否真实意愿,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安置妥善等。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一起去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意愿及离婚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后,满足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离婚,给予双方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第五十五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九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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