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在逃的,不一定代表犯罪嫌疑人有罪。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未经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一般情况下,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之后,再进行定罪处罚。
一、网络追逃几年才解除?
网上在逃人员只要不到案的,就不会撤销。对于应当逮捕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其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可以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直接发布通缉令;但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需要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找不到嫌疑人能拘留吗
侦查机关立案不需要犯罪嫌疑人亲自证实。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能够进行刑事立案,关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已经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那是刑事立案后的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和抓捕问题,但不会影响案件的立案。刑事案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案件也不会撤销。司法机关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抓捕,包括网上通缉在内。在抓不到犯罪嫌疑时,案件不会撤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三、通缉和网上通缉区别
网上通缉与通缉的区别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两者存在区别:(1)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通缉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2)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通缉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网上通缉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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