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可以探视,但是有严格限制。而且真正是否允许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规定。
一、拘留十天可以探视几次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但是有严格限制。而且真正是否允许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规定。拘留十天可以探视一次。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第四十六条:被拘留人员会见
(一)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单位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二)会见时间:星期一、三、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会见;
(三)会见次数: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
(四)会见时只限送零用钱、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拒绝接收水果、烟酒、菜肴、食品等。会见人员所送物品必须经过值班民警检查后方可带入所内,严禁将危险品、违禁品带入拘留室;
(五)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本人的律师执业证、被拘留人员或其家属的委托书或办案单位的证明文件。
二、行使探视权孩子不愿意见该如何办
行使探视权孩子不愿意见应这样办:
1、如果孩子被教唆、利诱、恐吓,表示不愿意接受探视,人民法院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纠正错误行为;
2、根据孩子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推断孩子拒绝父母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
3、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说服孩子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由于探视权与人身有关,即使一方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不履行,也不能强制执行。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配合。
三、有过行政拘留是否可以开无犯罪证明
有过行政拘留一般可以开无犯罪证明。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中的处罚,但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犯罪类,因此,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当事人开具无犯罪证明。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
有过行政拘留一般可以考取公务员。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但是需要看单位。有的单位需要无违法违纪记录,这样的话就不可以了。 如果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的不能通过政审。如果是本人因为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即使报考事业单位通过,在政审时也会被拒绝,政审是通不过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