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系指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由借款人向贷款人作出借款之承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息的书面协议。
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借款人须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依据借款协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关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条款,贷款人还可进一步主张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仍有可能追回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然而,最终能否成功追讨款项,尚需视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其中包括借款协议的详细条款、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以及法院的终审判决等多方面因素。
若借款协议合法有效,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且经法院审理后判定借款人应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则贷款人有望实现追讨款项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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