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低保找哪个部门申请
申请农村低保的村民需首先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1.乡镇政府作为基层行政机构,负责接收并初步审核低保申请,是村民申请低保的起点。
2.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以便乡镇政府进行核实。
二、申请流程与评议
申请农村低保的流程包括户主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以及审批后公示与发放等步骤。
1.户主申请后,村委会将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评估与计算,并进行民主评议。
2.评议结果将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符合条件的申请将提交至乡镇政府进行复审。
3.乡镇政府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调查。符合规定的申请将报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4.县级民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批准,并发放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
在整个流程中,各级政府部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低保申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法律规定与注意事项
在申请农村低保的过程中,申请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政府应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
2.申请人应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避免在申请过程中因材料丢失或损坏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申请人应了解低保申请的流程和条件,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相关要求。
3.对于申请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县级民政部门会在通知单中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乡镇政府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在复审过程中,申请人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和评估。
4.低保制度旨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因此申请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采取虚假手段骗取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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