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房屋不等于违建
由于土地制度改革、历史遗留等问题,我国存在大量的无证房屋,尤其是1987年之前农民建设的农村房屋,当时并没有办理产权证件的法律要求,因此不能以没有证件认定这类房屋为违法建筑。目前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对于2008年以前建设的房屋,即使没有房屋产权证也不认定为违法建筑,被拆迁户们有权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2、无证房屋不一定不予补偿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非经合法主体、合法程序,不能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拒绝予以补偿。因此,没有下发任何书面通知、口头被认定为违建而进行拆除且不予拆迁补偿的房屋,律师是能够通过这其中的违法点为被拆迁人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
3、无证房被认定为违建可不予拆迁补偿的条件
《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房屋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2008年以后建的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依照法定程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在被征收时是不予拆迁补偿的。
认定无证房屋为违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以违建为由拒绝拆迁补偿并强制拆除:
首先,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应当为所在地的规划部门;
其次,违法建筑的认定,应当以行政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准;
再次,违法建筑的认定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先由执法机关制作立案呈批表;进行实地调查;调取涉案房屋证照档案;然后出具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书面催告拆除等。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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