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如未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投标报价不合理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投标文件中存在严重的技术、管理、安全等方面的缺陷;投标文件中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或合规问题;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评审的不利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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