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夫妻之间房产登记分为更正登记和转移登记。具体为:夫妻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如果当时只是以一方姓名登记的,现在要加上另外一方名字,可以通过更正登记办理。
如果是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婚后要求增加另一方名字,可以通过转移登记办理。原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现要登记到另一方名下的,同样可以通过转移登记方式办理。上述情况只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带上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如果夫妻离异,要对房屋产权重新约定,需要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交房产约定的协议或离婚协议书,通过转移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司法文书中,明确房屋的归属,并且没有协助义务要求的,本人可凭司法调解判决书单方直接申请登记;司法文书中,明确需要对方配合的,则需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如果对方不予配合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机关可凭法院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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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事项:
(一)购房者要熟悉办证流程,及时办理产权证。
(二)购房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办证的处理。
(三)警惕开发商代办的陷阱。
(四)延期办证要让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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