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错误怎么救济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审理程序错误的,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请求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n(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n(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n(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n(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n(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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