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
二:厦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条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6〕28号)第二条:
一、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护理补贴
1、具有本街道户籍,向户籍地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
2、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各类重度残疾人。
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6〕28号)第二条: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具有本街道户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1)低保户中的残疾人;(2)低保边缘户中的重度残疾人;(3)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三:厦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设定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4号)第五条申领程序和发放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可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行核对。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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