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办案交警人员的身份。政府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都得向有关人员表明其身份,以防有些人冒名公务员身份谋取私利。相关人员了解了办公人员身份后,也可以对办公人员进行一定的监督,如果办公人员有违法行为的话,相关人员可以向办公人员所在单位投诉或者举报。
2、出示现场记录图、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公开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通常政府相比较个人可以运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掌握更多的信息,既然政府运用特权获得了如此多的信息,就应该与社会共享信息。
3、公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和责任认定结论。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的重要证据,如果交警部门不公开责任认定依据和结论的话,事故当事人就不可能很好的维护好自已的合法权益。
4、公开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要有理有据,同时只有将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才能履行相应的处罚或者是及时对处罚提出异议,以免出现冤假错案。
5、公开告知各当事人或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需要履行哪些义务,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给予告知,让当事人尽可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处理程序
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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