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和职工家属在城镇落户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和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并由户籍警审核后发放准迁证,最后由派出所批准后,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1、居民和职工家属在城镇落户:本人需要持以下文件:(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7)如果投靠人的户口属于兵团,则需要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申报人需要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并由户籍警审核后填写签署意见,最后由户籍警发放准迁证。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户口迁移流程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如需要)等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本人情况说明。
2. 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申请人应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3. 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迁移条件的进行批准。
4. 办理手续:批准后,申请人应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包括缴纳相关费用、提交相关材料等。
5. 销户或迁出:迁出地公安机关对迁出地户口进行销户或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出证明》。
6. 迁入地办理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对迁入地的户口进行办理,包括登记、上户等手续。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避免因流程问题导致迁户失败。
总之,居民和职工家属在城镇落户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只有成功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顺利迁入新户口。因此,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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