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没有口供也有可能涉及犯罪。因此,案件犯罪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根据案件的证据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护、鉴定意见、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这些证据是法律规定的证据,被告的供述和辩护只是证据之一。那么,即使贪污罪是零口供,其他证据齐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可以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重调查,而不是轻信口供。所以即使犯罪嫌疑人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只要证据确实充分,也可以定罪。
村干部可能构成贪污罪吗
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可以构成贪污罪: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经营和管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
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前述规定的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以贪污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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