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房产需要哪些资料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扩建、改建房地产登记提交:
1.申请书;
2.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8.房屋竣工平面图;
9.公有房屋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筑面积核定通知单;
10.其他有关文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
1、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
3、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5、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包括:
申请书;
继承人身份证件;
原房地产权证;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房屋估价单等,具体的规定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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