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法律效力有: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其他规定。
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如下:定金在签订合同时或之前提前支付,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提前支付;定金只有交付后才生效,即使双方约定了定金,但定金实际上没有交付,定金条款也不生效;违约金在诺成生效,只要双方签订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与违约金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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