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退赔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吗
首先,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成立盗窃罪的条件和标准,并且退赃行为对于减轻相应的处罚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其次,对于那些在案件发生后积极地承担赔偿责任,补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他们的谅解的罪犯,我们将综合考量其犯罪的性质、赔偿的金额、偿还能力及他们在案件中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多个因素,对其基准刑进行适量的调整,最高可减少到百分之四十以下。
然而,如果此类罪犯只积极赔偿但未能获得受害者的谅解,那么他们的基准刑则可能会降低至百分之三十以下。
最后,即使罪犯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只要能够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他们的基准刑仍有可能降低至百分之二十以下。
关于是否构成盗窃罪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如果是因为遭受灾害导致生活困难而偶然实施了盗窃行为,或者是受到他人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未分得赃款或所得赃款极少的,这些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但在必要的时候,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罚。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区分家庭内部的盗窃行为和社会上的盗窃犯罪之间的差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类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视为犯罪处理;
但是,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也应当与社会上的盗窃案件有所区别。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情节轻微,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都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1.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
2.全部退还赃物、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没有分得赃款或者所分赃款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退赔过后可以取保吗
1、盗窃罪不批捕几率大,盗窃罪退赔过后可以取保,保释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取保候审,盗窃罪退赃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退赔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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