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异地鉴定:让鉴定机构真正的中立
众所周知医学会这个医疗事故机构是存在弊端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医学会应当在客观的事实上进行鉴定,不能站在医患任何一方的立场上。只有鉴定机关真正的保持中立了,那么患者才有可能打赢医疗官司。这也需要我国加大对鉴定机关的监督力度。
医疗责任保险,做起来还是很难的
医疗责任保险,即医院以医生的名义来购买一份保险,之后如果出现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诊疗护理的过失中对患者造成了人身伤害,那么这个经济赔偿则由担保其的保险公司来负责。但是医疗责任保险的情况自实施以来并不是很乐观,不仅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亏了本,医院对这种保险也是兴致缺缺的。想通过这种医疗责任制度来达到双赢的结果,却不仅没双赢还出现双输。
因而在统计中,我国所有的医疗纠纷中只有百分之二十的是医疗事故,即,只有这百分之二十的豫园是有责任的,而做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也在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保险公司所担保的是医疗事故不是医疗纠纷。只有权威的鉴定机构出具了医疗事故的鉴定书后才能赔偿,否则是不能赔偿的。
医院的本心是想通过加入医疗责任险来吧复杂的医疗纠纷转交到保险公司来处理,进而医院就可以一心一意的来给病人看病了。但是由于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需要太多医学上的专业知识,保险公司人员无法胜任,只能医院人员进行出面解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医疗责任保险做起来很难。
其实医患的关系就鱼和水的关系,一方缺少都是不可行的。医生要有医德,而患者也应该要有做人的基本道德,有时候患者朋友们如果选择退一步就可能得到你想要的。也就有可能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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