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同法定代理人不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授权的约束,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诉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委托代理人独立进行的诉讼代理活动,如代为诉讼行为及接受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的“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些涉及处分实体权利或诉讼权利的诉讼行为,“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处理交通事故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XX(受害人母亲),身份证号:XXXX;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
邮编:XXX
受委托人姓名:XX,男,身份证号:XX;地址:XXXX,联系电话:XX邮编:XXX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XXXXXXXX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XXXX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委托人:
年月日
受委托人:
年月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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