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能补充协议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但要确保补充协议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表示真实,无胁迫等情形。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上述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二、协议离婚需双方到场
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都到场。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满,如果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在的协议离婚程序包括:
1.申请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由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进行。
3.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
4.审查,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达成后是否可反悔
对于已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对离婚反悔并要求恢复婚姻,法院不会受理,并建议双方协商复婚。
2.如果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反悔并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人民法院会受理。但如果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会驳回请求。
3.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反悔,人民法院同样会受理。但如果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没有变更抚养的正当理由,法院也可能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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