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个天经地义的事。可谁也想不到,在美国赡养父母还有便宜可捞——近年来,美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子女赡养老人的政策,其中一条就是:纳税人只要申请并说明自己在赡养父母,就能享受减免纳税的待遇。
儿子刚去美国留学期间,租住在一个七十多岁的女房东威XX家里,老太太是一个持有绿卡并具有合法常住身份的墨西哥移民。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她家里就热闹极了,三个子女都要回来和她团聚。
这个时候,威XX也会邀上我儿子去她家作客。老太太当着我儿子的面,夸她有福气,养了三个孝顺的孩子。
威XX这样说,不是毫无根据的。在美国,子女长大成人后就离开父母独立生活了,父母也不与已成家的子女住在一起。到了晚年,老夫妻或相依为命,或到养老院由护理人员照顾,要是子女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还记得他们,或打来电话,或回来看望一下,就算是一个惊天动地的举动了。
对于威XX的极力炫耀,我儿子却不以为然地回答:这在中国,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了!习俗上,就有中秋团圆,春节团聚,那首《常回家看看》的歌曲,几乎是妇孺皆知,人人都会哼上两句。这不,两地虽遥隔万里,每月我都要寄生活费给父母。
威XX马上凑到我儿子的跟前,神秘兮兮地问:国家每月给你减免多少税收?
赡养的是自己的父母,我可从没想过,因为赡养父母就要从国家或其他人身上得到什么!我儿子说的是实话,威XX的眼睛却直直地盯着他,好像不认识似的。那天,等她三个子女走后,她告诉我儿子:在美国,赡养父母是有利可图的。
赡养父母就是众多减免纳税政策中的一条,具体标准是:子女支付老人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总和的50%以上,即可申请父母为被赡养人。即使其未与父母住在一起,但负担了父母的住房、医疗、保险、交通等各项费用,也可享受减免纳税的待遇。如果是由家庭中几位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任务,只要总赡养费用高于50%,而每人只负责10%,也可申请减税。而2011税务年度,因赡养父母而享受税务减免的数额为每人3700美元(1美元约合人民币6.2元)。
当然,美国鼓励子女赡养父母而减免纳税的政策,最为人性化的一面则表现为:对于经济困难的子女,如果他们本身没有工作,或收入微薄,则可以向政府申请免税。同时,还能得到政府的补助。若这部分子女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政府会为其提供廉租房,他们只需交很少一部分的房租,其余则由政府埋单。而且,每个月政府会为其提供食物券,可在超市使用。
在政府的大力推进和支持下,美国的年轻人也开始变得像亚洲人一样,亲力亲为地照顾自己年事已高的父母。但不管怎样,美国通过减免纳税的政策来鼓励子女赡养父母的做法,让人听起来,心理上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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