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一、要约怎样成立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成立条件有: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三)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四)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六)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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