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次办身份证几天可以拿到
一、第二次办身份证几天可以拿到
1、第二次办身份证60日内可以拿到。身份证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交通便利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或通过公安机关网站查询进度,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二、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交工本费;
6、发放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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