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流程怎么走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2.审查:材料审核。
3.决定:作出决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即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证书。
二、防城港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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