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之间更改姓名和直系亲属之间去名所需的办理流程和费用。更改姓名只需要支付房产证工本费,费用在85元至120元之间,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税费;而直系亲属之间去名则需要办理过户,收费也不比买卖少。父母与子女之间被视为买卖,需要收取契税,流程与正常房屋交易大致相同,只需缴纳一定的契税即可办理。
夫妻之间更改姓名,只需要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并支付房产证工本费,费用大约在85元至120元之间,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税费。2.直系亲属间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其他方式都比较麻烦。且收费也不比买卖少。3.父母与子女之间时被视为买卖的,所以要收取契税;减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具体的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大致相同,只需缴纳一定的契税即可办理,契税费从1%-3%不等
直系亲属去名流程及费用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或者遗产的继承方式进行安排。而在遗嘱中,对于直系亲属的界定,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也可以选择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遗嘱中对直系亲属的界定,对于遗嘱的继承方式具有重要的影响。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遗嘱继承的费用。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或者受遗赠的遗产,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同时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同时先于遗嘱人死亡且遗嘱中没有关于继承份额的约定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四)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同时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同时先于遗嘱人死亡且遗嘱中没有关于继承份额的约定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五)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同时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同时先于遗嘱人死亡且遗嘱中没有关于继承份额的约定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遗嘱中对直系亲属的界定,以及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顺序,都应当在遗嘱中详细说明,以避免在遗嘱继承过程中产生纠纷。同时,遗嘱继承的费用也应在遗嘱中明确,以避免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之间就费用产生争议。
夫妻之间更改姓名只需要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并支付85元至120元的费用,而直系亲属间去名则需要办理过户并缴纳契税。父母与子女之间被视为买卖,因此需要收取契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中对直系亲属的界定以及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顺序应在遗嘱中详细说明,以避免产生纠纷。同时,遗嘱继承的费用也应在遗嘱中明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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