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PORTS眼镜,北京大某面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大某面公司)被厦门市鹭万某实业发展公司告上法院。记者近日获悉,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大某面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对方3万余元。
厦门鹭万某公司起诉称,该公司一直独家拥有PORTS品牌系列眼镜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生产权和总代理权。大某面公司未经许可销售假冒PORTS商标眼镜,严重影响了该品牌系列眼镜在市场竞争中已经创立的声誉和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损害了消费者和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据此,该公司起诉要求大某面公司停止侵权、登报澄清侵权事实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及合理支出1.2万元。
大某面公司则在庭审时辩称,其与厦门鹭万某公司的代理商有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销售的涉案产品有合法来源,没有侵权。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9年9月,北京崇文工商分局在大某面公司崇文分公司查获了侵犯PORTS商标专用权的眼镜9副。今年1月,崇文工商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大某面公司崇文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据悉,涉案眼镜在大某面公司的销售价格为900元,而此款眼镜正常的市场销售价格是1400元。大某面公司对此称,该公司是平价眼镜店,销售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公司的销售策略是销售眼镜送镜片,还是有很大利润空间。
法院认为,大某面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假冒眼镜的合法来源,其销售的涉案眼镜侵犯厦门鹭万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决大某面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厦门鹭万某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支出39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大某面公司当庭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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