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当得利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民事法律法规,不当得利的成立具有返还义务。
若在得利金额巨大时,获益方仍拒绝返还既定利益,此时便可能构成侵占罪。
例如,因拾取遗失物品而擅自据为己有的情况,即属于不当得利之例。
关于侵占罪,其全称为“侵占罪”,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又拒不交还的行为。
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当人们拾得他人遗失物品时,应视为不当得利,并负有返还给原权利人的义务。
若无法找到失主,也应将该物品上缴至相关部门。
倘若拾得者对遗失物拒不归还,那么他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后,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从而导致行为人面临拘役乃至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全文4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