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不在身边不可以办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即使是诉讼离婚也要携带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询问当事人;
3、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婚证是否能异地补办
结婚证是否能异地补办依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结婚证丢了,不能异地补办。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或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因为补办结婚证和结婚登记不一样,夫妻一方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影补领即可,无需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在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可能需要不同的材料,如结婚证丢失证明、档案检查证明、夫妻合影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当地的要求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补发当事人的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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