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在公司解散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是公司清算。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基本任务和目的都是结算公司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然而,法院对法定清算的监督更加严格。股份公司解散,首先要确定清算人,即在公司解散过程中从事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债权和债务的执行人。清算人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公司董事担任清算人;二、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清算人;第三,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的主要职权是:(1)公司的所有财产由清算人保管和控制;(2)决定连带责任人名单和相应催款的股票催款;(3)查明和按正确的次序偿还债务;(4)将股本返还给股东,以及财产和未分配利润,在应得者之间按股份分配。
股东等相关人员在公司解散中的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的责任。
第一、责任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第三、权利主体:债权人;
第四、责任内容: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
2、怠于履行义务的责任。
第一、责任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二、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
第三、责任内容: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赔偿责任。
第一、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第二、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债权人可以主张上述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4、注销登记。
第一、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