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对象及范围:具有本村(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2、参保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村居申请参保、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本人须签字(章)或留指纹确认。
3、城乡居保政策实施后办理领取手续的参保人(60岁及60岁以上人员),须补缴齐政策实施起(新农保2010年,城居保2011年)至其领取养老金期间按年应当缴纳的保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当年必须缴纳保费,否则不予领取。
4、参保人员必须于每年三月底之前缴纳当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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