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法定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予以免除或变相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人身保险,该保险的受益人是职工而非用人单位,性质上属于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不能免除用人单位负有的法定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或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两者性质不同,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相互替代。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系给职工的福利待遇,无法起到代替工伤保险的功能。
一、工伤能不能保意外险
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而工伤险是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因此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目的不同:意外险是保险公司是为消费者规避风险从而获得营利的手段;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3、缴纳方式不同:意外险的保费是由个人承担;工伤保险的保费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4、保障范围不同:意外险主要是保障被保险人遭遇的各种意外;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进行赔付。
但意外险和工伤险并不冲突,要是自己买了意外险,也不会影响你享受工伤险,意外险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付,工伤险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付,两者是互补的关系。
二、工伤和意外险能主张双赔吗
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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