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朱先生在市区某品牌足浴连锁店接受足浴推拿服务时,技师没有事先咨询他身体状况,一用力把他患有老伤的腰给弄伤了。经鹿城区消保委投诉维权调解,朱先生获赔5000元。
朱先生认为,足浴店员工草率推拿,导致患有伤病的腰椎再度受伤,造成自己2个月不能正常上班。对于造成的损失,朱先生认为,对方除赔偿1835.41元医疗费外,再赔偿1万多元的误工费。
足浴店承认推拿技师当时的草率行为,但根据医院诊断是腰椎退行性改变,没有明确指出产生朱先生腰椎退行改变的根本成因,且由于事后当事技师害怕担责早已辞职,事后又有提供上门服务帮朱先生康复,足浴店认为不因负全责。
此事经消保委调解,最终足浴店赔付朱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现金4000元,并补偿一张1000元面值的足浴店消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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